深度解读:到底谁才拥有外交豁免权,美国又是怎么双标的
据“平安北京”发布的消息,北京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声称拥有“外交豁免权”的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秘书长余琦作出罚款处罚。对工作中发现的余某夫妇违规饲养犬只的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相应处理。对余某存在的治安违法行为,属地公安机关已立为行政案件开展工作。
六月十六日,一则视频在网上快速传播,视频中的女性态度十分粗鲁,并狂妄的宣称自己拥有“外交豁免权”。之后这名女士的身份被确定,她是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秘书长余琦。面对网上汹涌而来的民愤,余琦终于在公开视频中对全国人民表达了歉意,并承认其行为给组织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接受了各方的批评和相关部门的处理。
其实事情初期很多人都被她“唬住”了,因为余琦确实拥有使用“黑色”涉外车牌的资格,很多不明就里的群众,甚至可能包括余琦自己真的以为她拥有所谓的“外交豁免权”,那么什么是外交豁免权?究竟谁能使用外交豁免权?笔者在此和大家具体说说。
什么是外交豁免权?
本质上外交豁免权是国际法中的一个被世界各国普遍遵守的原则,即允许外交代表在所在国履行外交职责时不受东道国的司法管辖,相关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这里面包括刑事诉讼的豁免、民事与行政管辖豁免等。外交豁免权的目的是确保各个国家的外交工作可以更方便的在所在国推进,而不是为个人提供逃避法律责任的护身符, 一般而言但凡有正常司法伦理和健全制度的国家,即便面对自己的外交人员在其它国家出现违法乱纪的情况也不会轻易包庇 ,即便不接受所在国的法律指控,本国也会作出相应的处理。
当然,有些厚颜无耻的国家不在其列,比如美利坚合众国。关于美国外交人员滥用“外交豁免权”的事咱们稍后再说。咱们先了解清楚什么是外交豁免权,哪些人拥有外交豁免权以及余琦是否拥有外交豁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外交代表人身不受侵犯,不受逮捕或者拘留。 以及第十四条的规定, 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辖豁免 。上述条例依据的则是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中的要求,即外交代表不得被驻在国逮捕、拘禁或接受任何形式的身体搜查,同时他们的住所、办公室及交通工具也不得受到侵犯。
那么哪些人拥有外交豁免权呢?其实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我们就可以知道, 拥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代表在国籍上就不能是中国人,所以余琦,以及任何一位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都不具有外交豁免权。
比如你在外国驻华使馆或者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无论你的职务身份是怎样的,只要你是中国国籍,你就要接受中国的司法管辖,完全不存在“外交豁免权”一说。那是不是只要是在驻华使馆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的外国国籍持有者就拥有“外交豁免权”呢?
也不行, 拥有豁免权的外国国籍身份人员必须在华持有专门的“外交护照”才被认可拥有“外交豁免权” ,一般外国人,即便你在外国驻华使馆工作,只要不是持有外交护照,你仍然处于中国司法管辖范围。
最幽默的是以前网上曝光不少案例,许多中外夫妻在国内出事,他们的中国伴侣总是吵闹的表示“我老公/老婆是外国人,中国管不了”,实际上这完全是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笔者真的怀疑余琦女士是不是也真的以为自己拥有“外交豁免权”?
那是不是只要拥有外交护照的外籍驻华工作人员我们就一定管不了呢?也并不完全如此。
比如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在华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就归属于中国司法管辖。其实这种情况不是不存在,比如一些华裔外国外交代表在中国的长辈拥有的财产,在其去世后如果出现继承诉讼官司,那么他们的外交豁免权不会起到任何作用。
另外拥有“外交豁免权”的 外交代表违反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或者商业活动引发的诉讼,比如 干涉中国的内政、为私人牟利的任何职业或者商业活动、将使馆馆舍和使馆工作人员寓所充作与使馆职务不相符合的用途时,都会丧失“外交豁免权”而受到我国司法的管辖处理 ,所以说外交代表不能做到真的“无法无天”。
美国滥用外交豁免权以及双标行为
正如前文所说,总有那么一些国家没有珍惜“外交豁免权”,还把这项权利不断滥用。这其中的代表就是美国。美国外交人员横行霸道的流氓作风也常常成为全球瞩目的外交丑闻,远的不说,最近几年美国外交官就多次滥用“外交豁免权”。
2018年7月2日,美国驻巴基斯坦外交官科林·哈塞尔违反交通规则,制造了巴基斯坦公民两死一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因美国方面蛮横的使用外交豁免,引发了巴基斯坦全国民众的强烈反应。 虽然巴基斯坦警方介入了调查,无奈哈塞尔的外交代表身份,最终他没有在巴基斯坦和美国受到任何刑事指控得以逃脱法律制裁。
2019年8月27日,美国外交官安妮·萨科拉斯在英国北安普敦郡撞死19岁的英国青年哈里·邓恩。英国警方向美方申请取消萨科拉斯的外交豁免权遭到拒绝。随后,萨科拉斯利用外交豁免权离开了英国,同样没有受到任何惩处。
和巴基斯坦不同,美国和英国的特殊关系世人皆知,英国时任首相约翰逊顶不住国内压力,多次要求美国引渡凶手,但总是以失败告终。 面对英国的咄咄逼人,美国方面给出的处理结果是萨科拉斯时隔三年后公开表示自己因粗心驾驶导致邓恩的死亡,为此他感到抱歉。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而对中国人而言,最熟悉的案例要属于2016年6月8日,美国使馆车辆剐蹭中国公民车辆,中国公民上前理论时,美国使馆车辆突然启动竟将中国公民拖拽数十米,致使该中国公民受伤严重。
事发后,这位拥有外交豁免权的使馆工作人员兼驻华副武官夫人连夜逃回美国,尽管她表示了歉意和提出了赔偿,但其恶劣行径仍然让国人不齿。
而上述类似的案例实在太多,究其原因是美国总是拒绝取消在海外违法外交人员的外交豁免权,让所在国对这些人无可奈何。
但美国双标也就双标在这。他可以对别人耍无赖,别人对他那他就要重拳出击。
1997年,格鲁吉亚外交官在美国同样发生致命车祸,那么按照美国的做法,格鲁吉亚外交官无非也是逃回国内,然后发个不痛不痒的道歉声明了事。
然而美国政府说“我可以这么玩,你们不行”,对格鲁吉亚政府威逼利诱,格鲁吉亚政府被迫取消了这名外交官的“外交豁免权”,最终他被美国司法系统拘禁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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