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涉違國安法案不設陪審團審理。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婷)亂港黑手、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原《蘋果日報》高層,以及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
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黎智英與3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將於下周一(22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和李運騰審理。據了解,此項由3位法官組成審判庭的安排,意味案件將不設陪審團審訊。
4名將進行案件管理聆訊的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以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上述4被告及另外6名被告,即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以及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主筆楊清奇俱被控兩罪,包括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其中黎智英因另案再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