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长江因欠薪问题有可能退出的消息不断传出,但昨晚武汉队还是如期抵达梅州五华足球小镇,全主力出战。媒体人马德兴表示,中国足协做出这样的决定仅仅只是暂缓执行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尚未履行相关仲裁裁决的处罚,而非推翻原先裁决或重新仲裁。
据报道,当初足协下发“暂缓执行禁止注册新球员”的通知,最主要是针对武汉长江俱乐部的两桩旧案仲裁:一桩是与国内另一家俱乐部间的转会裁决未执行;另一桩则是与原俱乐部所属13名球员、教练员的欠薪仲裁裁决未执行。此番中国足协允许本赛季注册的新球员继续参加与梅州客家队的比赛,据称原因在于:首先,在武汉体育局等各方面努力推动下,武汉长江俱乐部与国内另一家俱乐部已达成还款协议,双方均已将协议文本传达至中国足协,算是解决了第一桩旧案。
其次,对于第二桩旧案,武汉长江俱乐部已经向中国足协提交了有关新的材料与证据,且这些材料与原教练等人的相关欠薪仲裁案高度关联,并与最初仲裁中的相关事实与材料有重大出入。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新的材料与证据需要时间来重新进行审核。
也正因为此,中国足协做出了“暂缓执行”的决定,先允许武汉长江队新赛季注册的球员暂时继续参加与梅州客家队的第11轮中超联赛,待相关材料与证据重新审核完毕之后再做决定。这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
但实际上,抛开武汉长江俱乐部方面所提交的最新材料与证据是否真实、有效,单就此时此刻提交这些所谓的材料与证据,从整个程序的角度来说,已经完全不符法理。
“与原俱乐部所属13名球员、教练员的欠薪仲裁”的旧案发生在2021年3月,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是2021年7月做出的,并限武汉长江俱乐部于裁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但其并未如期履行裁决,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两次责令限期履行,其仍未履行。而中国足协在2021年9月24日下达禁止注册新球员的处罚决定。所有这些,都是完全符合相关法理程序的。
2022年4月15日,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以公函的形式,起草有关《关于请求暂缓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禁止注册新球员禁令的申请》的函件,向中国足协提出“申请暂缓‘因未执行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裁决而被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进行禁止注册新球员’的处罚”,并在信函中表示“愿意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1、罚单所涉及的国内案件欠薪金额于2022年7月31日前全部偿还完毕;
2、罚单所涉及的国内案件罚款金额于2022年7月31日前全部缴纳完毕;
3、上述第1、2点中所涉及的所有金额于2022年7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
4、我俱乐部承诺如未做到上述第1、2点,该处罚将立刻被恢复执行;
5、我俱乐部承诺如未做到上述第1、2点,原处罚期内注册的新球员将不被允许参加比赛,直到处罚结束;
6、我俱乐部承诺如未做到上述第1、2点,愿意被立刻处以更加严重的处罚,并扣除联赛积分。”
2021年7月就已经做出的裁决,如今时过一年,要求“翻案”,提交所谓新的材料与证据,要求重审,符合法理么?这不是小孩“过家家”!
而且,这其中还有一个更为关键的法律问题,即目前国内在仲裁方面实施“一裁终决”的制度,即只要是仲裁机构或部门做出仲裁意见,就是最终结果,在足坛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或机构、部门都无权推翻仲裁结果,武汉长江俱乐部方面也没有任何理由拒不执行裁决。
“武汉长江事件”掀起如此大风浪,与足协对规则的执行力度不满有关,毕竟当初是中国足协自己拟定的规则,但关键时刻在执行时却“手软”了。当然,在整个事件中,或许牵涉到前国家队教练组成员,因为事关国家队的建设、与中国足协有关,所以足协也更为慎重,这也可以理解。但是,无论如何,这件事情考验着中国足协、考证着足协的“信用”,若处理不当则对中国足球是后患无穷。